|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(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)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西康路2号食堂项目(项目编号:TGPC-2026-D-0227)更正公告第1号 |
| 【信息时间:2026-4-3】 |
受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(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)委托,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,对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(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)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西康路2号食堂项目实施政府采购,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。 一、原公告主要内容 (一)采购项目名称: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(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)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西康路2号食堂项目 (二)采购项目编号:TGPC-2026-D-0227 (三)首次公告日期:2026年3月30日 二、更正事项和内容 1.招标文件“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”变更,详见附件。 2.本项目其它内容不变。 三、更正日期 2026年4月3日。 四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(一)联系人:傅耀、丁亚天 (二)联系电话:022-24538318 五、采购人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 (一)采购人名称: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(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) (二)采购人地址: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 (三)采购人联系人:孙芝伟 (四)采购人联系电话:022-23339669 六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、地址 (一)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。 (二)采购代理机构地址: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。 七、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,请将“更正公告回执”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(传真号:022-24538304或邮箱:ggzyzbb@tj.gov.cn)。至提交投标(响应)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“更正公告回执”的,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,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。 八、质疑、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,逾期不予受理。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,或者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,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,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 附件:更正公告回执 附件: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4月3日
更正公告回执
今收到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(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)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西康路2号食堂项目(项目编号:TGPC-2026-D-0227)的更正公告第1号。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,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 特此证明。 单位名称: 单位公章: 日 期:
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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