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天津市食品生产经营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(项目编号:TGPC-2026-D-0244)更正公告第1号 |
| 【信息时间:2026-4-10】 |
受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委托,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,对天津市食品生产经营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,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。 一、原公告主要内容 (一)采购项目名称:天津市食品生产经营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(二)采购项目编号:TGPC-2026-D-0244 (三)首次公告日期:2026年4月10日 二、更正事项和内容 (一)技术要求中第五条更正为“投标人须于解密当日(2026年4月28日)9:00-9:30在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扶梯口递交软件视频演示讲解光盘”; (二)第一包项目需求书中“4.建设期: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并系统正式上线后,提供3年免费运维服务。”删除; (三)其他内容不变。 三、更正日期 2026年4月10日。 四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(一)联系人:张艳、李楠 (二)联系电话:022-24538271 五、采购人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 (一)采购人名称:天津市数据发展中心 (二)采购人地址: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(三)采购人联系人:李欣淼 (四)采购人联系电话:022-60619198 六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、地址 (一)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。 (二)采购代理机构地址: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。 七、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,请将“更正公告回执”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(传真号:022-24538304或邮箱:ggzyzbb@tj.gov.cn)。至提交投标(响应)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“更正公告回执”的,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,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。 八、质疑、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,逾期不予受理。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,或者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,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,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 附件: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4月10日
更正公告回执
今收到天津市食品生产经营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(项目编号:TGPC-2026-D-0244)的更正公告第1号。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,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 特此证明。 单位名称: 单位公章: 日 期:
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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